为了加强学院信息工作的管理,保障学校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根据中共中央、陕西省关于信息报送的有关文件精神与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信息报送的原则
(一)分级负责,逐级报送与直接报送相结合原则。
(二)及时报送与阶段汇总报送相结合原则。信息的报送必须及时,尤其是对国内、国际的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及时上报。对于日常信息的报送可以对信息进行分析汇总,集中一个月汇报一次。
(三)严肃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原则。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要求语言精练,层次分明,态度明确,并不得报送虚假信息,所报信息要准确无误,不得迟报、漏报、瞒报信息。各信息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所上报的信息负责,审核签发。
二、信息报送的范围
(一)教学信息。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抓好教学工作,为教学服务好是各个单位的首要任务,收集并上报教学信息尤为重要。凡在教学过程中产生的反映教学状况的各类信息。如: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和院(系)教学改革、教学方法、教学动态等均是收集上报的内容。
(二)科学研究信息。此类信息主要反映学院科研单位和个人在从事科学研究的过程中,取得的成果和新的发现以及科研转化为生产力的有关情况。
(三)运动训练信息。 此类信息主要是反映学院运动训练的训练、表演和竞赛状况及所取得的运动成绩。
(四)各类综合信息。除教学、科研、训练信息外,能够反映学院的历史、发展与建设及规划的情况,如财务工作、学生工作、招生信息、毕业生情况、人才培养与引进、对外交流与合作、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和学院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等信息。
(五)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对国内、国际上发生的重大事件;学院内部的重大紧急信息;涉及院内安全稳定工作的信息;涉及保密工作的信息;涉及食品卫生安全信息及重大信访信息及重大险情等。
(六)大型活动。学校主办或各单位承办组织的运动比赛、文艺演出、学术讲座、报告会、画展、录像、拍摄和咨询招聘会等;
三、信息报送的方式
学院内部信息报送通过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学院党委与院长办公室。对于紧急和重大事件可先通过电话报送。
学院对外报送信息应由党委与院长办公室负责上报或抄送,信息由党委书记审核签发后,以书面形式上报或抄送。重大紧急信息可以先口头形式上报,在书面上报或抄送。
四、信息报送的程序
(一)各单位将本部门的日常政务信息(大型活动除外),整理成稿,一式两份。一份由各职能部门、单位留存,已备日后查对,另一份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署名、盖章后于每月15日报送至党委与院长办公室。对于重、特大事故和影响学校稳定的紧急、重要信息,应在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及时向党委与院长办公室、保卫处、主管院领导报告,党委与院长办公室接到信息后30分钟内上报学院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
(二)对大型活动的报告,各主办单位应在该活动开始之前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附安全措施)向党委与院长办公室报送信息。活动结束后,于2日内将该活动的有关信息及时总结上报。
(三)由党委与院长办公室的信息承办人员对各单位上报的信息进行分类整理、筛选,进行加工、提炼,对需要上报的信息起草成文后,由主任审核,再由信息承办人员将信息公文呈院党委书记审核、签发。
(四)经审核签发的信息,由承办人员进行登记、编号、校印、上报、归档。
五、信息通报
(一)各单位建立信息员报送制度。辅导员为学生信息报送责任人,部门党总支书记或行政主要负责人为各单位的信息报送责任人。
(二)党委与院长办公室每季度将接报信息情况向各部门通报。按照《必赢nn699net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信息报送标准与要求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信息报送工作认真负责,重大紧急信息上报及时,反应迅速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和一定数额的物质奖励。对于迟报、漏报、瞒报的,视情节轻重和事件造成的影响与后果,追究有关负责人党纪和行政责任,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其行政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迟报:是指超过事发后上报时间的期限而报送的信息;漏报:是指应报未报或通过别的渠道报送到上一级主管部门的信息。瞒报是指隐瞒未报信息。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党委与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