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体育事业突出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拟推荐一名高校体育支教先进个人。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体育支教工作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拟推荐体育教育学院院长马海涛为体育支教先进个人申报人选。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8日-11月30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于11月30日17点前体育教育学院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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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育学院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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